法院在此事上的有限处理方式虽然可以理解

2021年1月21日,欧洲人权法院就格鲁吉亚诉俄罗斯联邦(II)案作出了实质性判决。格鲁吉亚提出的控诉涉及俄罗斯或其控制下的非国家武装团体在阿布哈兹、南奥塞梯和“缓冲区”犯下的严重侵犯人权行为。在审议这些侵犯行为是否根据《欧洲人权公约》(“《公约》”)第1条发生在俄罗斯管辖范围内的问题时,法院分别分析了俄罗斯和格鲁吉亚之间的积极敌对行动时期以及随后的占领阶段。法院主张俄罗斯在占领期间拥有管辖权,但认为俄罗斯在2008年为期5天的军事行动中并未实施有效控制。

但却令人担忧最重要的是

它损害了在实际敌对行动期间的人权保护。顺理成章的是,法院的裁决在学术界引发了激烈的争论(例如,参见此处和此处)。

本文探讨了欧洲人权法院近期判决对其未来案件的影响,特别是对即将受理的乌克兰个人诉讼以及乌克兰与荷兰的跨国诉讼的影响。本文将重点关注法院对《公约》管辖权行使的分析,不回顾判决中的其他任何发现,这些发现已由马尔科·米拉诺维奇教授进行了详细分析。

属地原则的两个例外

在格鲁吉亚诉俄罗斯案中,欧洲人权法院大审判庭裁定,无论是“有效控制”还是“国家代理人的权力和控制”,都不能普遍作为对当前敌对地区行使域外管辖权的理由。关于“有效控制”,欧洲人权法院的结论是,在某一领土上持续 电报列表 进行的激烈战斗的军事行动本身表明,冲突双方均缺乏对战场的控制权。而“国家代理人的权力和控制”的例外情况则被法院限制在对个人“行使物理权力和控制”的范围内,但不包括例如炮击或轰炸等事件。

这与法院先前将国家域外管辖权扩

展至警察或军队针对个人开火的案件的实践不同(例如,参见索洛穆等人诉土耳其案(第 36832/97 号);安德鲁诉土耳其案(第 45653/99 号))。法院解释说,这些案例代表的是“涉及接近因素的 之间的选择取决于您的需求和使用 孤立和具体的行为”。

法院在审理战争事件时采取的过度谨慎态度是可以理解的。它所审理的武装冲突数量正在不断增加。法官们似乎也担心,不受限制地适用域外管辖权可能会将一个区域性人权法院转变为一个审理全 阿尔及利亚商业指南 球敌对行为的机构。然而,这种理由虽然合理,但可能与法院确保有效保护《公约》所载人权的更广泛职责不符。人们可能会质疑,案件或考量法院在此事上的有限处 的复杂性增加或工作量的增加是否真的超过了法院判决的潜在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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